過來人的經(jīng)驗告訴你,身體是最誠實的。
說來慚愧,我第二任女友是基督徒,我非常非常喜歡她,跟著她天天去教堂,讀圣經(jīng),聽牧師講(無論我再不喜歡做的事,只要她認(rèn)定了,我百分之九十九都妥協(xié),除了給爸媽跪拜我沒讓步,其他的給其他長輩上墳燒紙跪拜等等前輩流傳下來的各種習(xí)俗我都統(tǒng)統(tǒng)讓步,只要她不喜歡的事,我都不做)。
談了快一年,見過雙方父母,出差住酒店都要開兩個房間,也睡過三四次,不過啥事沒干。我一直感覺她怪怪的,她有事瞞著我,手機都不讓我碰的那種,我偷看了她的手機(我也知道這樣做不光彩),得知她家人和她閨蜜不喜歡我,讓她防著我,我的心哇涼哇涼的。
她有個表弟為了不讓我去找她,動手了,報警了,我情緒非常低落。
這個時候我的第一任女朋友找到了我,一個27歲的男人犯了個男人的錯誤。我和第二任女友分手了,很快就和第一任女友就結(jié)婚了。
我知道我也是個渣男,事情已經(jīng)過去三年了,我還對第二任女友念念不忘,明明喜歡第二任女友,卻和第一任結(jié)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