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四年級學生遭霸凌
孩子表現(xiàn)出輕生想法
近日,山西省大同市大成雙語學校一家長在網上發(fā)文,稱自己四年級的兒子在校一年半時間內一直遭到同班同宿舍的同學趙某某霸凌。據網友發(fā)布內容顯示,自己的兒子在家表現(xiàn)出想要輕生的想法,后在向其奶奶哭
訴時才在奶奶的追問下說出自己遭到同學霸凌的事實。
9月16日晚,在得知上小學的兒子小強(化名)在校內遭遇同班兩位男生凌辱,涉及被毆打、強迫舔對方生殖器、肛門等惡劣行為后,小強父親根據兒子口述憤而寫下事件經過,并于當晚將此事告知校方。9月17日,在校方安排下,三方家長在學校會面。同日,涉事兩名學生家長在小強父親打印的事件經過材料上,分別代其子寫下道歉話語并表示愿承擔相關檢查費用。
霸凌者接受行為矯正
相關責任人被處理
9月23日,大同市教育局連夜派工作組進駐學校,展開相關調查。
9月26日,山西省大同市聯(lián)合工作組發(fā)布通報,大同市迅速組成由教育、公安、檢察、司法行政等部門參與的聯(lián)合工作組開展調查及相關工作,現(xiàn)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經查,大同市大成雙語學校小學生趙某某(男,9歲)、晉某某(男,9歲)對同寢室同學孫某某(男,10歲)多次實施辱罵、毆打、欺凌等嚴重不良行為。因趙某某、晉某某均系未成年人,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對趙某某、晉某某依法予以訓誡,責令其接受心理輔導、行為矯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對趙某某、晉某某的監(jiān)護人予以訓誡,責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經查,大成雙語學校在管理上嚴重失職失責,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教育行政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責令大成雙語學校立即整頓、限期整改;解除許某的校長職務,辭退副校長兼小學部主任裴某某、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白某某、涉事班級班主任辛某某和生活老師侯某。同時教育行政部門作出對大成雙語學校新學年縮減招生規(guī)模的決定。
聯(lián)合工作組責令趙某某、晉某某及其監(jiān)護人向孫某某及其監(jiān)護人誠懇道歉,同時組織力量對學生及家長開展關護、安撫、心理疏導等工作。在學校整頓期間,教育行政部門將駐校全程監(jiān)管。大同全市教育系統(tǒng)及各相關單位將深刻汲取此次事件教訓,在全市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持續(xù)加強學校管理,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環(huán)境,對發(fā)現(xiàn)存在失職失責行為的有關單位和人員將嚴肅追責問責。
校園安全警鐘長鳴
從源頭杜絕校園霸凌
這件事情之所以在輿論場引發(fā)極大熱議,就在于根據此前媒體報道的欺凌細節(jié),它已經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校園霸凌,稍微轉換一下年齡、身份,就可能是個刑事案件。媒體報道時對一些內容打上了馬賽克,這固然是出于保護未成年人的需要,但也足以說明情節(jié)之惡劣。
校園小霸王往往是慣出來的,家長難辭其咎,但學校失察失管,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孩子進入校園,學校就是孩子在校期間的第一責任人,有義務確保學生在學校不受侵害。此次事件中,孩子已經被霸凌長達一年半的時間,學校是否從未發(fā)覺?被欺凌的孩子此前有沒有向老師反映,是反映無果,還是受到霸凌者威脅不敢吱聲?孩子已經出現(xiàn)想要輕生的念頭,班主任從未發(fā)現(xiàn)異樣?涉事學校為寄宿學校,欺負別人的都是同宿舍的孩子,學校有沒有必要的查寢制度?無疑是這些隱藏的安全漏洞,最終匯成伸向無辜孩童的黑手。
這件事同時也是給校園安全敲響警鐘,學校要嚴格按照教育部門的要求完善預防機制,老師要提前教育,讓孩子學會保護自己、拒絕濫用暴力;與情緒出現(xiàn)異常的同學及時溝通,及時干預孩子出現(xiàn)的暴力苗頭;更要落實及時報告制度,不讓霸凌長期潛伏在孩子身邊,不讓暴力的種子越長越大。各方合力,從源頭杜絕欺凌行為,讓每一個孩子都在沒有欺凌的環(huán)境中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