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說個事,我19年12月19日上午送小孩去杭州上城區(qū)鳳凰小學上學,早上本人把車按交通要求停在錢江路靠邊線內(nèi),這也是按照學校與交管部門協(xié)商要求來停,當天早上下雨,我打傘送小孩到校,回來8點8分左右,我就看到罰單貼上了。我當天咨詢了交管部門,反饋說只要符合靠邊,且單邊?浚瑳]有問題,讓我耐心等待,他們會審核。
12月24日,短信提醒我要處理罰單,我很驚訝,有幾個客觀事實:
1.我按學校要求停放,是單邊停,在上學的時間段停。
2.我停放位置邊上有個“學校區(qū)域”牌子寫著,車既不在轉彎處,也不在線外。
3.我接送小孩3年,一直按交警和學校要求區(qū)域停放,一直好好的,這次執(zhí)法是一個誤差嗎?交警這樣執(zhí)法是否應該說明下,這樣做是否合情合理,我相信很多杭州市民關心這類問題?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