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在在馬路上違停,確實應該罰款。但是也有特殊情況,因為周邊確實沒有停車場。我想問交警叔叔:周末送孩子上補習班也就幾分鐘時間,為什么老是被貼違停提醒單呢?你們所說的協(xié)警沒處罰權,我們也認可,那么這個提醒單還需要提醒嗎?既然是提醒,怎么就不能設定一個時間呢?15分鐘或者30分鐘,之后再處罰!
第二,我們每天上班經(jīng)過幼兒園、小學的時候,家長送孩子,不是也把車停在馬路邊,難道他們就可以停嗎?難道這不是違章停車嗎?我知道說這樣的話沒營養(yǎng),但是每個階段的人都不容易,人人平等!希望交警叔叔手下留情。